院学字〔2017〕4号
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更好地构建全员、全方位、全程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创新引飞工程。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引飞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全员、全方位、全程育人体系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在大学生的“思想引领”、“成才规划”和“学习规划”上的指导,将教书育人落到实处,通过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言传身教相结合,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专业知识好、实践能力强、基本素质高、上手快可持续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 创新引飞工程旨在鼓励教师一对一指导学生,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的个性、志趣和特长,对学生的成才规划、学习规划进行指导,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助力添翼,为学生实现梦想服务。
第四条 创新引飞导师是创新引飞工程的直接落实者,是我校全员、全方位、全程育人体系中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思想的引路人、学习、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的指导与引导者。对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师都应踊跃担任导师。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成立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工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人事、教学、科研、学生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以及各学院党政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新引飞工作的领导、实施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创新引飞工程实施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 创新引飞工程是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党政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为工作的推进提供物力保障、财力保障和智力保障。
第七条 各学院要成立由书记和院长牵头的创新引飞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新引飞工程实施的管理。将创新引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并作为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第三章 职责和聘任
第八条 创新引飞导师的任职条件是: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的专任教师和在对应学院任课的校内兼职教师;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四个自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3.为人师表,能准确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了解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尊重、热爱、关心学生。
第九条 创新引飞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个引领、两项规划和四种能力”:
1.思想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培养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定期与学生交流(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发现并协同辅导员解决学生遇到的困惑和困难。
2.成才规划:主要是指导和帮助学生立足现实、立足自身,设定人生目标、制定大学各阶段计划和职业生涯规划,合理规划好自己的时间,使学生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并努力实现既定的目标,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3.学习规划:主要是指导和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课方案,帮助学生优化学习方法,为学生提供课外指导;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特点、课程设置、考研就业以及国内外科研动态,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学科竞赛、实习实践、生产实习、撰写专业论文等,尤其要指导学生进行课外学习,让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
4.学习能力:主要是指导和帮助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让学生从“会学”向“学会”转变,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5.创新能力:主要是指导和帮助学生参加各类学科或专业竞赛、小发明、小制作实践,把学生作为教师创新团队的成员,积极融入到教师的科技创新工作之中,把大学生创新基金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紧密对接。鼓励、支持、指导学生申报课题、发表论文,毕业时面向实际“真刀真枪”选题和完成毕业作品,指导学生主动钻研、拓展知识领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
6.实践能力:主要是指导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和创业实践,养成热爱劳动、热心实践、踏实肯干的好习惯,为学生搭建实践平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7.生活能力:主要是指导和帮助学生针对现实情况找到行之有效的对策,并真正解决这些问题,不断适应社会生活与职业需求。
第十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启动新一届“创新引飞”导师工作。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各学院完成导师选聘工作,并将分配情况报至学生处备案。
第十一条 每名导师一般指导一个年级的5~8名学生,四个年级加起来总数不能超过30名学生,任职一般四年,突出对学生的个别指导。
第十二条 导师实行自愿与分配相结合,学院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教师都应担任新生导师,学校领导、校内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按照联系学院由学院分配指导学生。
第十三条 按大类招生的学院在专业分流后可对导师进行二次选聘,主要通过导师和学生互选的方式进行,非大类招生的学院可在工作开展一年后进行调整。
第四章 管理与奖励
第十四条 创新引飞导师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切实遴选学高德厚的教师担任创新引飞导师。
第十五条 对创新引飞导师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导师工作情况、工作成果、学生对导师的评价等方面。考核结果经学校创新引飞工程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未能履行导师职责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相关学院应终止其导师工作,及时更换。导师因求学、进修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时,原则上应予以调换。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创新引飞导师,按等次发放创新引飞导师指导费,且在职称评定、晋升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评结果作为其年度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在各学院对创新引飞导师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从获得优秀等次的创新引飞导师中再评选出创新引飞导师标兵,每年10名。学校按照《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在每年九月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2016级学生开始实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办法
附件
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引飞导师队伍建设,科学考核创新引飞导师工作质量,使创新引飞导师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具体,工作管理更加规范、科学,促进创新引飞导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引飞导师工作考核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体现客观性、全面性、公正性,注重实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创新引飞导师。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创新引飞导师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校创新引飞导师考核的相关工作。各学院成立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创新引飞导师考核以学年为单位进行,一般在每年的六月份开展。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 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内容包括对学生的思想引领、成才规划、学习规划和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提升六个方面。考核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和学院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占总分的40%、学院考核占总分的60%。
第七条 创新引飞导师考核的程序
(一)创新引飞导师自评。在各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小组的指导下,由创新引飞导师本人对学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行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
(二)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协调,各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随机抽取创新引飞导师所带学生的1/3,由参评学生按照《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学生评分表》(见附件1),对创新引飞导师进行无记名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
(三)学院考核。由各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本学院创新引飞导师的工作评议。根据创新引飞导师的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按照《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学院评分表》(见附件2),对创新引飞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四)确定等次。各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学校文件要求,初步确定各导师考核结果等次,并将结果上报到学生工作部。
(五)最终考核结果审批与公布。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创新引飞导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报学校创新引飞导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布。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率不高于应考核创新引飞导师的5%,良好率不高于应考核创新引飞导师的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称职:
(一)因个人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的;
(二)缺乏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违背创新引飞导师职责要求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三)不履行创新引飞导师岗位职责,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在学生的成才指导、学业指导、科研指导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
第九条 奖惩措施
(一)创新引飞导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二)学校根据创新引飞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创新引飞导师指导费,标准为每生每月5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三)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学校按照标准发放创新引飞导师指导费。
(四)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学校按照1.2倍标准发放创新引飞导师指导费。
(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校按照1.5倍标准发放创新引飞导师指导费并给予表彰。
(六)被评为“创新引飞导师标兵”的,学校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七)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放创新引飞导师指导费,同时直接取消聘任创新引飞导师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学生评分表
2.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学院评分表
3.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结果登记表
附表1
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学生评分表
创新引飞导师姓名: 所在学院: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分 |
1 |
老师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帮助分析、解决学生在学业、科研、就业或创业等方面的困难和困惑。 |
4 |
|
2 |
经常走进班级、宿舍,深入到学生当中,和学生谈话谈心,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 |
4 |
|
3 |
结合所指导学生的实际情况,每月定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 ,会议主题鲜明,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遇到的困惑和困难,效果明显。 |
4 |
|
4 |
能按照学校可持续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帮助学生设定人生目标、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计划。 |
4 |
|
5 |
能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大学时间,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课方案,帮助学生优化学习方法,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
4 |
|
6 |
能给学生介绍本专业特点、课程设置、考研就业以及国内外科研动态,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阅读专业书籍、撰写专业论文等,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学习态度和创新能力。 |
4 |
|
7 |
重视学风建设,经常到课堂听课,关注学生课堂表现,并结合发现的情况,指导、督促学生进行专业学习。 |
4 |
|
8 |
重视指导学生主动钻研、拓展知识领域,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科研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
4 |
|
9 |
能够指导和帮助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学生科研立项和发表学术论文。 |
4 |
|
10 |
能够帮助学生制定就业创业计划,引导学生培养社会实践能力,为学生搭建提升创新实践能力的有效平台。 |
4 |
|
总分 |
40 |
|
注:学生评分采取无记名方式;各项得分总和不能为满分。
附表2
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学院评分表
学院: 创新引飞导师姓名: 指导学生数: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 |
关爱学生,经常与学生联系、沟通,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工作。 |
9 |
|
2 |
能详细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状况。 |
3 |
能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 |
4 |
具备指导学生做好成才规划和学习规划的能力,能全面掌握和分析学生学习状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和做好各类规划。 |
15 |
|
5 |
能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专业学习、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
6 |
能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阅读专业书籍、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优化学习方法。 |
7 |
能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和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并能逐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
8 |
能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特点、课程设置、考研就业以及国内外科研动态,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课方案等。 |
9 |
指导的学生了解本专业特点、课程设置、考研、就业以及国内外科研动态。 |
12 |
|
10 |
指导的学生能立足现实、立足自身,设定人生目标、制定大学计划和职业生涯规划。 |
11 |
指导的学生能合理规划时间,明确自己的学习要求和目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
12 |
指导的学生撰写专业论文、科研能力显著增强,指导的学生中至少1/3以上发表过论文或参与过项目。 |
5 |
13 |
指导的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积极性明显提高,指导的学生中中至少1/2参加过专业竞赛、挑战杯大赛或其他各类课外科技竞赛活动。 |
5 |
14 |
指导过的学生能主动钻研、拓展知识领域,学生勇于探索的科研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显著增强,指导的学生中至少有1人在学科专业竞赛、挑战杯大赛或其他各类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 |
5 |
15 |
积极将学生引入到自己的论文和科研中,培养学生钻研精神,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
9 |
|
16 |
积极为学生搭建提升创新实践能力的有效平台 |
17 |
积极为学生开拓有效的就业信息渠道。 |
总分 |
60分 |
|
注:1.各项得分总和不能为满分;2.附加分按照优秀创新引飞导师评选规则另外计算。
附表3
新乡学院创新引飞导师考核结果登记表
(20 ——20 学年)
学院: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担任创新引飞导师时间 |
|
|
负 责 班 级 |
|
指导学生 人 数 |
|
|
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 |
|
学院考核得分 |
|
总得分 |
|
学院考核结果 等次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部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考核 领导小组 意见 |
签 名(盖章): 年 月 日 |